“互联网+农业”开放实训基地专业指导培养遴选机制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和《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深化专业实教学改革,更好地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加强学生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的组织与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指导教师任职资格

1.年龄不超过60岁,身体素质良好。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工作认真负责,为人师表。

3.了解本专业以及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

4.熟悉本专业课程和知识、技能体系,能制定学生生产性、经营性顶岗实习计划,具有实际指导学生生产性顶岗实习的能力,能为学生的专业学习、技能训练、职业素质养成和个性发展提供有效指导。

5.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心理素质和团队协调能力。

第二条 校外指导老师聘任与管理

1.校外指导老师的聘任由专业教研室向院系推荐,报学院教务处审核备案。

2.校外指导老师的管理与考核采取以教研室为主,院、系、教研室结合的方式进行。

3.校外指导老师的聘期为一年,期满后由专业教研室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4.校外指导老师的工作报酬按每月20节课计算,时间按学生参加顶岗实习时段核算。

第三条 指导老师工作职责

1.企业指导老师是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者。企业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各项工作。校内指导教师经常保持与每位学生电话联系,每个月定期到企业参与指导。

2.校内指导教师实地了解实习单位的生产、岗位、经营与管理等情况,定期向学院汇报实习学生基本情况。

3.贯彻落实学院和企业合作制定的实习计划,具体落实顶岗实习任务,达到顶岗实习教学标准和人才培养目标。

4.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学习鉴定等工作,并填写《对实习生的满意情况调查表》及教学建议等相关内容。

5.深入学生实习单位指导学生实习,全面掌握每个实习学生的实习状况,认真听取学生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答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做好岗位或工位轮换和教学组织工作。每月到生产经营性顶岗实习单位实地考察不少于2次。

6.将课堂搬到企业、搬到学生的实习现场,指导老师应在实习学生相对集中的地点每月承担或组织校外授课不少于1次,授课学时不少于2学时,并于月初将下月校外教学计划和授课资料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7.指导实习学生结合实习岗位钻研业务,对实习中发现的管理和技术问题进行指导,组织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8.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保障工作,与实习单位共同完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危及学生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9.加强与实习单位有关部门、企业指导教师的沟通,了解学生实习表现情况协调好实习单位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对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对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10.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和巩固现有的生产性、经营性顶岗实习基地和就业单位,积极开发专业对口、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岗位齐全、经济效益好、社会信誉度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性、经营性顶岗实习基地和就业单位。

11.利用生产性、经营性顶岗实习教学机会,对不同岗位和企业进行调研,了解岗位的工作任务和应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素质要求;了解企业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工艺;了解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应用情况:收集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工艺、企业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资料。与企业人员一起研究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材开发和教学改革等问题,为教学改革、教材开发作准备。

12.将学院对实习学生的教学和工作安排,以及学院的重大事项及时传达给学生。

13.组织协调好实习结束工作,负责与实习单位的有关事宜,有重点地征求实习单位对学生、学院和教学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14.做好生产性、经营性顶岗实习工作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条 本办法由专业教研室负责解释。